1,投之以李報之以桃是什么意思
《周南·卷耳》又言:“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置彼周行?!薄巴段乙阅咎?,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是好也?!薄缎l(wèi)風(fēng)·木瓜》。解釋成白話則是:他送我的是紅桃,我報他的是瓊瑤,瓊瑤哪能算報答,是求彼此永相好。這就是“投之以桃,報之瓊瑤”的成語原產(chǎn)地。膾炙人口的《邶風(fēng)·靜女》則活脫脫寫出了一對無暇情人相約城隅的情形:“靜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蓖粊?,非禮也;來而不往
是“投我以桃,報之以李”。語出《詩經(jīng)·大雅·抑》第八首:“辟爾為德,俾臧俾嘉。淑慎爾止,不愆于儀。 不僭不賊,鮮不為則。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彼童而角,實(shí)虹小子?!狈g:努力修明你德行,使它完美無倫比。 言談舉止要慎重,切莫馬虎失禮儀。 不犯錯誤不害人,人們無不效法你。 有人贈我一只桃,回報他用一只李。 羊崽無角說有角,實(shí)是惑亂你小子。
2,投之以桃原文
《詩經(jīng).衛(wèi)風(fēng).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 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 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詩經(jīng)·衛(wèi)風(fēng)·木瓜》 投我以木瓜, 報之以瓊琚。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 報之以瓊瑤。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 報之以瓊玖。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你將木瓜投贈我, 我拿瓊琚作回報。 不是為了答謝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將木桃投贈我, 我拿瓊瑤作回報。 不是為了答謝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將木李投贈我, 我拿瓊玖作回報。 不是為了答謝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釋: 1.木瓜:一種落葉灌木(或小喬木),薔薇科,果實(shí)長橢圓形,色黃而香,蒸煮或蜜漬后供食用。按:今粵桂閩臺等地出產(chǎn)的木瓜,全稱為番木瓜,供生食,與此處的木瓜非一物。 2.瓊琚(jū居):美玉,下"瓊玖"、"瓊瑤"同。 3.匪:非。 4.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5.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賞析】 《詩經(jīng)·大雅·抑》有“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報李”便成了,成語,比喻相互贈答,禮尚往來。比較起來,《衛(wèi)風(fēng)·木瓜》這一篇雖然也有從“投之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琚(瑤、玖)”生發(fā)出的成語“投木報瓊”(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詩話》就有“投木報瓊,義將安在”的記載),但“投木報瓊”的使用頻率卻根本沒法與“投桃報李”相提并論。可是倘若據(jù)此便認(rèn)為《抑》的傳誦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錯而特錯了,稍微作一下調(diào)查,便會知道這首《木瓜》是現(xiàn)今傳誦最廣的《詩經(jīng)》名篇之一。 對于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語句并不復(fù)雜的先秦古詩,古往今來解析其主旨的說法居然也有七種之多(據(jù)張樹波《國風(fēng)集說》統(tǒng)計),實(shí)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漢代的《毛詩序》云:“《木瓜》,美齊桓公也。衛(wèi)國有狄人之?dāng)?,出處于漕,齊桓公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物焉。衛(wèi)人思之,欲厚報之,而作是詩也?!边@一說法在宋代有嚴(yán)粲(《詩緝》)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詩古微》)等人支持。與毛說大致同時的三家詩,據(jù)陳喬樅《魯詩遺說考》考證,魯詩“以此篇為臣下思報禮而作”,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意見與之相同。從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贈答說”開始流行,《詩集傳》云:“言人有贈我以微物,我當(dāng)報之以重寶,而猶未足以為報也,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詞,如《靜女》之類?!边@體現(xiàn)了宋代《詩》學(xué)廢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這一說法受到清代《詩》學(xué)獨(dú)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際恒的批駁,《詩經(jīng)通論》云:“以(之)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現(xiàn)代學(xué)者一般從朱熹之說,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平心而論,由于詩的文本語義很簡單,就使得對其主題的探尋反而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個概念的內(nèi)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輕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說是不甚可取的。有鑒于此,筆者傾向于在較寬泛的意義上理解本詩,將其視為一首通過贈答表達(dá)深厚情意的詩作。 《木瓜》一詩,從章句結(jié)構(gòu)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沒有《詩經(jīng)》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這不是沒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變成“投我木瓜(桃,李),報以瓊琚(瑤、玖);匪以為報,永以為好”,一樣可以),而是作者有意無意地用這種句式造成一種跌宕有致的韻味,在歌唱時易于取得聲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fù)沓程度。不要說每章的后兩句一模一樣,就是前兩句也僅一字之差,并且“瓊琚”、“瓊瑤”、“瓊玖”語雖略異義實(shí)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據(jù)李時珍《本草綱目》考證也是同一屬的植物.其間的差異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間的差異那樣并不大。這樣,我們不妨說三章基本重復(fù),而如此高的重復(fù)程度在整部《詩經(jīng)》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來就像唐代據(jù)王維詩譜寫的《陽關(guān)三疊》樂歌似的,——自然這是《詩經(jīng)》的音樂與文學(xué)雙重性決定的。 你贈給我果子,我回贈你美玉,與“投桃報李”不同,回報的東西價值要比受贈的東西大得多,這體現(xiàn)了一種人類的高尚情感(包括愛情,也包括友情)。這種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贈的東西及其價值的高低在此實(shí)際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義,表現(xiàn)的是對他人對自己的情意的珍視,所以說“匪報也”?!巴段乙阅竟?桃、李),報之以瓊琚(瑤、玖)”,其深層語義當(dāng)是:雖汝投我之物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實(shí)貴逾瓊琚(瑤、玖);我以瓊琚(瑤、玖)相報,亦難盡我心中對汝之感激。清牛運(yùn)震《詩志》評此數(shù)語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卻以木瓜為言,是降一格襯托法;瓊瑤足以報矣,卻說匪報,是進(jìn)一層翻剝法?!彼脑挷⒎菦]有道理,但顯然將木瓜、瓊瑤之類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實(shí),其他解此詩者似也有此病。實(shí)際上,作者胸襟之高朗開闊,已無衡量厚薄輕重之心橫亙其間,他想要表達(dá)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